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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化
应城市关于加强市域主要道路规划建设管理的通知
2004-4-26
责任编辑: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场,市直各部门:
为了更好地实施《应城市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加速我市组团式城区和农村城镇化建设步伐,适应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现就进一步加强市域内主要道路规划建设管理的问题通知如下:
一、 坚持道路红线宽度:
1、 汉宜公路应城段:护子潭闸至刘杨村40米,刘杨村至八角碑60米,八角碑以西40米;
2、 应天公路:应城至临江段40米,临江至天鹅段24米;
3、 长化公路:长江埠至东马坊40米;
4、 八汤路:八角碑至汤池24米;
5、 随应公路:城北至杨河40米;
6、 云化公路:隔蒲大桥至曹大段40米。
二、 强化道路规划管理:
1、 在上述道路沿线实施建设活动,必须坚持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从现在起,在建设规划没有完成之前,停止对所有建设用地、建设工程的审批,待规划完成后严格按规划要求定点建设。
2、 凡在道路红线范围内已有的建筑物、构筑物,不准改、扩建,应服从建设规划,逐步拆迁,退出道路红线。
3、 禁止个人在道路红线以内和道路红线以外两侧各50米的地段内新建私房。
4、 沿路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切实搞好道路及沿线的规划建设管理。城建规划部门、土地管理部门、交通部门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严格审批程序,加强监督管理,对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坚决依法查处。
应城市城市建设和文明城市创建指挥部
199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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