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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城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方案
2004-9-8
责任编辑:
(市发展计划局)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十一五”规划是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规划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编制的第一个五年规划。编制和实施好“十一五”规划,对我市抢抓重要战略机遇,增强城乡经济综合实力,加快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进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做好我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根据省“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安排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规划编制的性质作用和指导思想
规划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也是政府行使经济社会管理职责的重要依据,同时,也是约束社会行为的第二准则。继续深化规划体制改革,对充分发挥规划在实现政府战略目标、弥补市场失灵、协调各利益集团关系、有效配置公共资源,促进共同富裕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我市“十一五”规划编制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市五次党代会确定的“一主三化”、全面小康、推进“三改”、加快“三建”、增强“三力”、打造“三市”的发展思路,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统筹市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全面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科学规划新时期加快全市发展的战略蓝图,进一步创新发展思路,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挖掘新潜力,创造新优势,加快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步伐。
二、规划编制的原则和要求
(一)紧紧抓住发展第一要务不放松。坚持用发展的办法解决前进中的问题,既要抢抓机遇,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协调发展,又要注重速度与结构、质量与效益的有机统一,立足资源的承载能力和环境的容量,科学合理确定发展目标和发展战略,积极探索发展的新途径。
(二)坚持以人为本的规划理念,实现三个“转向”。从偏重以增加GDP为出发点转向以人的全面发展为出发点设计规划内容;从偏重经济增长率转向更加重视扩大城乡就业、改善城乡二元结构、缩小收入差距、健全公共服务、加强防灾减灾等方面规划内容;从偏重关注经济指标转向更加关注人文的、社会的、以及体现人民生活质量的生态环境指标。
(三)注重统筹协调发展。从应城实际出发,准确把握应城市情,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与社会发展、市内发展与对外开放,努力促进经济与人口、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
(四)强化重大项目对规划的支撑。“十一五”规划编制的核心内容,就是要认真研究提出一批关系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改善城乡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重大建设项目和能促进城乡人民提高生活水平的生产性项目,要加强项目前期工作,保证重大项目在规划指导下有序实施。
(五)创新规划编制方法。“十一五”规划的编制要突出规划领域有限性、规划思路战略性、规划重点针对性、规划实施操作性、规划期限灵活性、规划过程开放性六个方面的改革要求,以全新的规划编制方法,力求编制出一个把国民经济、城乡体系、基础设施、土地利用、生态环境、公共服务等融为一体的发展规划,成为履行政府行使经济社会管理职能,引导和约束社会各界参与经济社会活动的行动指南。
三、规划编制的内容和步骤
(一)主要内容
1、前期调研。“十一五”规划期重大经济社会课题的调研,是为“十一五”规划的编制提供科学的依据和强有力的理论支持。根据我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需要,初步拟订了16个重点研究课题,要求提出目标、思路、任务、举措和需要实施的重大项目等,具体任务和承担单位安排如下:
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市经贸局)
发挥优势和特色,发展区域特色农业和农业产业化(市农办)
完善城镇功能,构筑中等城市格局,促进经济社会空间结构优化和区域协调发展(市建设局)
搞好土地和矿产资源等生产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实现可持续发展(市国土资源局)
推进科技与经济融合,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市科技局)
积极发展教育事业,努力提高全民科学文化素质(市教育局)
经济体制改革的主要任务(市体改办)
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含物流),优化经济结构(市财办)
深化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提高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能力(市卫生局)
加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文化事业与文化产业协调发展(市文体局、广电局)
大力发展社会保障事业,进一步扩大就业和再就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完善人才培养、引进、使用机制,不断壮大人才队伍(市人事局)
全方位开展招商引进,增强县域经济发展活力(市招商局)
坚持项目立区战略,加快“两园一区”建设(市开发区、市经贸局、长江埠街道办事处)
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保障机制和政策措施(市发展计划局)
融入武汉城市圈,加快应城发展步伐(市政府办公室、发展计划局)
2、总体规划。即《应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一五”规划(纲要)》。编制“十一五”总体规划,要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阶段性奋斗目标、工作重点和发展思路相衔接。要进一步创新规划内容,集中体现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思路、发展战略、重大建设项目、生产力布局和重大生产要素平衡。要强化空间指导与约束功能,根据不同乡镇的经济特点,明确各经济区域的主体功能和发展方向,为专项规划的编制提供依据。同时,要搞好与相邻地区规划的协调与衔接。“十一五”规划纲要由市发展计划局负责编制。
3、专项规划。是总体规划在特定领域的细化和延伸,是政府指导相关领域发展,决策重大建设项目和安排国家投资的重要依据。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规划,尤其要集中精力做深做实专项规划的重大建设项目前期选择论证,既要做到与省级专项规划的要求对应和衔接,又要与市总体规划相互衔接协调。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初步拟订编制7个专项规划,具体任务和承担单位安排如下:
农业发展和农村产业结构调整规划(市农办及有关单位)
发展基础产业,推进新型工业化规划(市经贸局及有关单位)
加快发展第三产业,优化经济结构规划(市财办及有关单位)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市建设局、交通局、通讯信息、农业系统、广电局及有关单位,由建设局汇总)
石膏、岩盐、地热等重要矿产资源保护、开发、利用规划(市国土资源局)
水资源的保护、开发、利用规划(市水利局)
促进资源综合利用、污染治理和生态建设规划(市环保局、林业局)
4、区域规划。是指跨市(州)行政区和跨县(市)行政区的经济区规划。我市虽然不需要编制区域规划,但作为武汉城市圈中的一员,要进一步加强区域空间发展战略研究,配合省有关部门做好《武汉城市圈建设规划》的编制工作,加强与省和相关城市区域规划部门、省行业主管部门的衔接联系,抓住“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已经启动的时机,按照统筹规划、共建共享的原则,与武汉城市圈内各城市相关部门加强合作,争取武汉城市圈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信息网络、能源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更多地惠及应城,争取我市在武汉城市圈的产业布局上能占到更重要的位置。
(二)“十一五”规划编制阶段
第一阶段:重大问题前期研究阶段(2004年6月—2004年9月),重点开展“十一五”规划的重大课题前期研究工作。
第二阶段:基本思路形成阶段(2004年10月—2004年12月),集中研究提出全市“十一五”规划基本思路,起草形成专项规划草案。同时征求专家及社会各界意见。
第三阶段:规划纲要基本框架形成阶段(2005年1月—2005年10月),在市政府领导下,集中研究制定全市“十一五”规划纲要基本框架,形成专项规划草案。同时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做好规划之间衔接工作。
第四阶段:规划纲要形成、修改、发布阶段(2005年11月—2006年2月),在市政府领导下,起草形成全市“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同时重点做好规划论证工作,向市政协通报,并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后,提交市人大审议;起草形成有关专项规划草案,报市政府审定发布。
四、规划编制的组织领导及进度要求
(一)组织领导
编制“十一五”规划,是我市政治经济社会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全市各级党政组织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提供经费保障,明确责任,强化措施,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组织实施好“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为加强对“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规划编制工作顺利进行,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以市委书记、市长为组长,市委相关副书记和政府相关副市长为副组长,市政府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应城市“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另文印发),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十一五”规划编制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发展计划局,工作人员从相关部门抽调组成。同时要确保“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专项经费的落实,为“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咨询指导
为了进一步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必须健全和完善规划咨询制度。市委、市政府决定设立应城市“十一五”规划专家咨询组(名单另文印发),聘请专家和学者对规划进行指导和评估,加强对重大问题的专题研究,对总体规划发展思路、发展目标、发展重点及对策建议进行咨询,对重点专项规划进行评估。
(三)进度要求
1、重大课题前期研究工作。2004年9月底以前,重点研究课题形成征求意见稿,报送市“十一五”规划办公室和其他有关方面征求意见;2004年12月底以前形成正式文本,报送市“十一五”规划办公室。
2、专项规划编制工作。2004年12月底以前,专项规划形成征求意见稿,报送市“十一五”规划办公室和其他有关方面征求意见;2005年10月底以前,由承担单位按专项规划的深度要求,进一步把研究工作做深做细,形成正式文本,报送市“十一五”规划办公室,经市政府审定后,对外发布。
3、总体规划编制工作。2004年12月底以前形成全市“十一五”规划基本思路,同时征求专家及社会各界意见。2005年10月底以前形成全市“十一五”规划纲要基本框架,同时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基本完成规划衔接工作。2006年2月底以前形成全市“十一五”规划纲要草案,完成规划论证工作,向市政协通报,并经市委、市政府审定后,提交市人大审议。
五、锐意创新,精心做好“十一五”规划编制工作
编制“十一五”规划,既要在编制思想和方法上坚持创新,又要以项目工作为重点,做深做实,确保规划落到实处。
(一)改革规划体制,创新工作方法
一是严格界定规划领域。凡属于充分竞争领域内的经济活动,主要由市场进行调节,不再纳入“十一五”规划内容。政府将侧重于对资源环境、公共服务、维护公平的市场秩序等方面加以规划引导。二是建立明晰的规划层次。做强总体规划,做深专项规划。总体规划着重突出宏观指导性。专项规划是政府指导相关领域,决定重大项目,安排固定资产投资的依据,凡属政府组织实施的重大项目,必须纳入专项规划,未纳入规划的项目,原则上不安排公共投资建设。三是全市“十一五”规划纲要的规划期为五年,同时展望到2020年,并与实现全面小康阶段性目标相衔接。专项规划的规划期,可根据规划对象的特点与全市实际需要灵活合理确定。四是坚持开门搞规划。要采取多种行之有效的方式,鼓励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广泛参与规划、认知规划,使规划编制过程真正成为全市上下统一思想、协调利益、达成共识的过程,对于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规划,要积极探索采取社会听证和社会公示制度,提高规划的透明度。
(二)认真做好“十一五”重大项目的推选和前期工作
全市要以编制“十一五”规划为契机,认真研究国家的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依托我市区位优势,瞄准市场需求,放眼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着力谋划论证一批关系全市发展大局、意义深远、带动作用强、能够支撑“十一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并由政府组织实施的重大工程项目进入“十一五”规划,争取更多的项目列入国家和省规划,得到更多支持。逐步形成用规划指导项目,提高项目的科学性和成功率,用项目充实规划,增强规划的实效性和可操作性的良好机制。要继续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创新投资机制,加强项目融资,拓宽投资渠道。编制“十一五”规划要高度重视项目工作,加大对项目前期的投入,做深做实项目前期工作,并建立充实完善的“十一五”项目库。市发展计划局负责全市“十一五”项目库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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