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政办发〔2005〕35号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成立应城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场,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了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镇建设工作的决定》(鄂政发〔2003〕30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城市规划委员会制度的指导意见》(鄂政办发〔2004〕16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规划工作,提高城市规划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城乡建设持续健康发展,市人民政府决定,成立应城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现将组成人员名单通知如下:
主 任:高楚元 市人民政府市长
副主任:袁长祥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委 员:熊德琪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祁金城 市建设局局长
钟想传 市发展计划局局长
殷 实 市公安局局长
张俊华 市财政局局长
刘家斌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谢小平 市交通局局长
田国清 市水利局局长
黄青松 市规划局局长
向继春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袁俊林 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范清华 市地质矿产服务中心工程师
彭志红 市供电公司工程师
王泽民 市电信公司工程师、网络经理
孙才文 应城中房建筑勘察设计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经理
邓耀民 市建筑设计院工程师、院长
龚腾飞 市园林绿化管理处工程师、副主任
罗 尉 市规划勘测设计院注册规划师
李 峰 市规划勘测设计院注册规划师
市城市规划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规划局,负责市城市规划委员会的日常工作,黄青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五年七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