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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任免(最新)
2006-8-23      责任编辑:

应城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名单


(2008年8月27日应城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通过)

  任命:
  雷 超为应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方敬东为应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熊 涛为应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
  郭亚红的应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兰永新的应城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余绍军的应城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应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任命雷超为应城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的决定


(2008年8月27日应城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2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应城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决定:雷超任应城市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并报孝感市人民检察院和孝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

 

2008年7月干部任免信息

黄建军同志任市政府党组成员;

 熊德琪同志任应城市副县级干部;

       雷超同志任市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党组书记;

        免去余绍军同志市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职务。

    检察长职务的任免,需按法律程序办理。


2008年6月干部任免信息

   蒋涛同志任城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主任,免去其市直机关工委宣传科副科长职务;
   褚亚敏同志任汤池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张建华同志任三合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李海蓉同志任市委组织部副科级组织员;
   陈祥同志任田店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免去其团市委组织部长职务;
   王莹同志任市新闻办副主任;
   潘向运同志任四里棚街道党工委组织、统战委员;
   梁林飞同志任团市委副书记;
   秦云同志任汤池镇副镇长;
   夏芸同志任长江埠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艾建林同志任市委办公室信息科科长(副科级);
   戴映波同志任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督查室督查员(副科级);
   刘毅同志任市旅游局副主任科员;
   戴学平同志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政治处主任;
   肖斌同志任市建设局办公室主任(副科级);
   周四平同志任市委办公室文书科科长(副科级),免去其市委办公室机要科副科长职务;
   何望春同志任市档案局副主任科员;
   张进同志任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基金结算中心主任(副科级);
   徐泽明同志任市教育督导室督学(副科级);
   胡波同志任市市场开发服务中心副主任、党组成员(副科级);
   周金发同志任市水利局工会主席、党组成员。

 

 

应城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命名单

(2008年4月23日应城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0次会议通过)


任命:

朱洋燕为应城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黄少波为应城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程新进为应城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鲁高鹏为应城市人民法院副院长。

黄忠清为应城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程红彪为应城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张耀忠为应城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夏 明为应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

肖 军为应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2008年4月干部任免信息

汪又红同志任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城中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主任职务;
张树元同志任市委办公室副主任;
龚永华同志任市国家保密局局长(正科级),免去其市委办公室文书科科长职务;
冯德华同志任市委办公室信息科科长,免去其市农办科长职务;
廖俊杰同志任市委小车队队长(副科级);
徐山华同志任市信访局副局长;
李和平同志任市委党校副校长;
程想法同志任市纪委副书记,免去其市纪委审理室主任职务;
沈渊同志任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免去其四里棚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主任职务;
邓文明同志任市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正科级),免去其市法院政治处主任、党组成员职务;
陈江涛同志任市纪委常委(正科级),免去其市纪委执法监察室主任职务;
谢敬启同志任市纪委纪检监察二室主任,免去其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副主任职务;
王树明同志任市纪委审理室主任,免去其市纪委纪检监察二室副主任职务;
王剑宇同志任市纪委纪教调研室主任,免去其市纪委纪检监察一室副主任职务;
张银杰同志任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免去其田店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职务;
张地华同志任市委组织部正科级组织员;
张雨初同志任市委组织部人才科科长,免去其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督查室督查员职务;
韩皓同志任市委组织部副科级组织员;
万俊祥同志任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正科级),免去其市直机关工委纪工委书记职务;
柯发权同志任市直机关工委组织科科长(副科级),免去其市委组织部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付立军同志任市直机关工委宣传科科长(副科级),免去其市直机关工委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孙海涛同志任市委统战部副部长;
欧阳世友同志任市委统战部干部科科长(副科级);
游桂华同志任市委统战部联络科科长(副科级);
田亦斌同志任市台办主任,免去其市科协主席、党组书记职务;
魏世文同志任市民宗局副局长,免去其南垸良种场党委委员、副场长职务;
陈水宏同志任市工商联主任科员,免去其市工商联副主委职务;
陈双林同志任市工商联副主委、党组成员;
张玉华同志任市总工会党组成员;
范惠娟同志任市妇联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城中街道办事处副科级干事职务;
黄华英同志任市妇联副主任科员;
朱洋燕同志任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四里棚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职务;
黄少波同志任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综合科科长职务;
胡家明同志任市人大机关后勤服务中心主任(副科级),免去其市人大办公室秘书科副科长职务;
张红忠同志任市科协主席、党组书记,免去其市行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高嵩同志明确正科级;
刘建军同志任市政府督查室主任(正科级),免去其市政府办公室政工科科长职务;
李鸿志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市政府办公室经济工作科科长职务;
周建东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经济工作科科长;
田爱雄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政工科科长;
张庆平同志任市人防办副主任、党组成员,免去其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副主任、工会主席职务;
但望明同志任市国防动员委员会综合办副主任(副科级);
尹秋明同志任市科技局工会主席、党组成员,免去其市粮食局工会主席、党组成员职务;
雷红波同志任市科技局副主任科员;
林文昌同志任市民政局副主任科员;
杨忠祥同志任市财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免去其市经管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
李大桥同志任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副科级);
周军平同志任市财政局副主任科员;
梅炜同志任市编办副主任,免去其汤池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职务;
吴胜爱同志任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工会主席、党组成员;
杨鸿飞同志明确为副科级干部;
张继慧同志任市招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免去其汤池镇党委组织、统战委员职务;
程军同志任市行政服务中心管委会副主任、工会主席,免去其市供销社副主任、党组成员职务;
华斌同志任市行管局副局长,免去其市行管局纪检组长职务;
周海平同志任市行管局纪检组长,免去其市行管局工会主席职务;
沈柏华同志任市行管局工会主席、党组成员,免去其城北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主任职务;
彭波同志任市旅游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市政府办公室文书机要科副科长职务;
陈革胜同志任市政协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免去其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钮翠芳同志任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田店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职务;
吴浩同志任市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张雄杰同志任市政协三胞联谊委员会副主任;
鲁哲红同志任政法战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免去其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职务;
陈汉忠同志任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免去其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职务;
胡劲松同志兼任市综治办主任;
石厚安同志任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王敏同志任市优化办主任,免去其市委组织部正科级组织员、人才工作科科长职务;
石凯林同志任市稳定办主任,免去其市委政法委调研信息科科长职务;
郝五星同志兼任市委政法委政工科科长;
陈朝阳同志任市委政法委调研信息科科长,免去其市委610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蔡振华同志任市委610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市稳定办副主任职务;
程新进同志任市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正科级),免去其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职务;
王建华同志任市法院主任科员,免去其市法院副院长职务;
鲁高鹏同志任市法院副院长(副科级),免去其市法院纪检组长职务;
戴振华同志任市法院纪检组长、党组成员(正科级),免去其市纪委常委、委员、纪检二室主任职务;
程红彪同志任市法院政治处主任、党组成员,免去其市法院执行局局长职务;
陈琳同志任市法院执行局局长、党组成员;
杨红梅同志明确为市法院副科级干部;
付旭光同志明确为市法院副科级干部;
周明同志明确为市法院副科级干部;
夏明同志任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正科级),免去其市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职务;
吴解放同志任市检察院主任科员,免去其市检察院副检察长职务;
肖军同志任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副科级);
吴小明同志任市检察院工会主席、党组成员;
杨继红同志明确为市检察院副科级干部;
程立祥同志明确为市检察院副科级干部;
程俊杰同志任市公安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汪望远同志任市公安局主任科员,免去其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华先发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副科级);
丁金祥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副科级),免去其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职务;
王炎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副科级),免去其市公安局政治处主任职务;
张继平同志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副科级),免去其市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职务;
鲁雄志同志任市公安局纪委书记(副科级);
左永安同志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
王友林同志明确为市公安局副科级干部;
李雄平同志明确为市公安局副科级干部;
邓海琼同志明确为市公安局副科级干部;
吴其雄同志明确为市公安局副科级干部;
孙润华同志任市宣教战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免去其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职务;
郑毅同志任市委宣传部副部长(正科级);
普伟同志任市委宣传部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市委宣传部理论科科长职务;
张成双同志任市委宣传部理论科科长,免去其市委宣传部宣传科科长职务;
陈健同志任市文明办副主任(副科级),免去其市委宣传部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严丽娟同志任市委宣传部宣传科科长,免去其市委宣传部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冯辉同志任市新闻办副主任科员;
柴时钟同志任市教育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杨培斌同志任市教育局工会主席、党组成员;
姚红兵同志任市文体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市文联主席(正科级),不再担任市质监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万友明同志任市卫生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免去其市优化办主任职务;
景波林同志任市卫生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徐爱军同志任市卫生局工会主席、党组成员,免去其市委办公室信息科科长职务;
张学民同志任市卫生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陈河镇副科级干事职务;
施勇同志任市卫生局副主任科员;
万会成同志任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免去其市卫生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万金华同志任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免去其郎君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职务;
田格英同志任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黄滩镇副科级干事职务;
何应武同志任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主任科员;
王怡华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正科级)、市汉办主任,免去其市委办公室秘书科科长职务;
唐新德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免去其市农办副主任职务;
夏天元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局工会主席、党组成员,免去其市发展和改革局地区经济与社会发展科科长职务;
刘斌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局党组成员;
程海坤同志任经济商务战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正科级),免去其市人事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陈晓侠同志任经济商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免去其市经济商务局原投资规划科科长职务;
尹学清同志任市经济商务局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天鹅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职务;
赵忠德同志任市粮食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免去其三合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职务;
尹望海同志任市粮食局工会主席、党组成员,免去其市科技局工会主席、党组成员职务;
郑珍平同志任市安监局副主任科员;
丁安心同志任市供销社副主任、党组成员,免去其义和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卢涛同志兼任市商业总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金义成同志任市农办副主任(正科级),免去其杨岭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职务;
熊新祥同志任市农办副主任(副科级),免去其市建设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张贵发同志任市农办主任科员,免去其市经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丁金生同志任市农办科长,免去其市水产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熊友安同志任市经管局局长、党组书记,免去其市财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范建辉同志任市经管局副局长,免去其市经管局纪检组长职务;
杨权平同志任市经管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免去其市农办原农委企管科科长职务;
杨絮芹同志任市经管局副主任科员;
王智华同志任市农业局副局长,免去其市农业局纪检组长职务;
罗金枝同志任市农业局纪检组长,免去其市农业局工会主席职务;
许计平同志任市农业局工会主席、党组成员;
黎贤伟同志任市农技推广中心主任(副科级);
张阳同志任市农机局副局长,免去其市农机局纪检组长职务;
陈俊同志任市农机局纪检组长,免去其市农机局工会主席职务;
邱少君同志任市农机局工会主席、党组成员;
张华俊同志任市畜牧局副局长,免去其市畜牧局总畜牧兽医师职务;
闵保望同志任市畜牧局总畜牧兽医师、党组成员(副科级);
吕洪涛同志任市林业局工会主席、党组成员;
丁华俊同志明确为市林业局副科级干部;
吴宏亮同志任市水产局工会主席、党组成员、龙赛湖养殖场场长;
傅望清同志任市水产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市水产局杨家澥养殖场书记、场长职务;
熊黎洪同志任市建设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正科级),免去其市文明办主任职务;
陈中明同志任市建设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副科级),免去其市交通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黄国平同志任市建设局主任科员、党组成员;
孙光勇同志任市建设局副主任科员,免去其市建设局综合科科长职务;
余建国同志任市建设局政工科科长,免去其市建设局办公室主任职务;
周荣华同志任市环保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免去其市政协副秘书长、政协办公室主任、党组书记职务;
田爱国同志任市环保局工会主席、党组成员,免去其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黄青松同志兼任市测绘管理局局长;
廖洪波同志任市规划局工会主席、党组成员,免去其市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田俊勇同志任市房地产管理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喻世宽同志任市建工公司副经理、党组成员(正科级),免去其市粮食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李华平同志任市市政工程管理公司副经理、党组成员(副科级);
蔡浩同志任市公用事业管理公司副经理、党组成员;
申小爽同志明确正科级;
戴树平同志任市开发区工委副书记,免去其黄滩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职务;
张俊同志任市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工委委员,免去其城中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主任职务;
罗勇同志任市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局长,免去其市开发区招商局局长职务;
胡应东同志任市开发区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市开发区城建土地局局长职务;
石锋涛同志任市开发区城建土地局局长,免去其市开发区村镇管理局局长职务;
范翠芳同志任市开发区村镇管理局局长;
廖振文同志任市开发区招商局局长,免去其汤池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职务;
盛必胜同志任城中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主任,免去其市招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陈伟忠同志任城中街道办事处人大主任(正科级),免去其城中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魏少华同志任城中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副主任,免去其城中街道纪工委书记职务;
陈燕鸿同志任城中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免去其郎君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吴建国同志任市城中社区管理办公室主任(副科级);
杨俊明同志任城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副主任,免去其城北街道纪工委书记职务;
陈述珍同志任城北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免去其东马坊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副主任职务;
张靓同志任城北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主任,免去其团市委宣传部部长职务;
蔡君同志任四里棚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主任,免去其长江埠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赛孚科技工业园管委会主任职务;
何润发同志任四里棚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副主任,免去其东马坊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职务;
蒋嗣荣同志任四里棚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免去其四里棚街道纪工委书记职务;
李征喜同志任四里棚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免去其陈河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职务;;
余普歆同志任四里棚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免去其四里棚街道办事处副科级干事职务;
徐再前同志任四里棚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长,免去其四里棚街道办事处副科级干事职务;
万钟粟同志任四里棚街道办事处副科级干事,免去其田店镇副科级干事职务;
王季平同志任四里棚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科员;
杨文斌同志任四里棚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科员;
张佑松同志任东马坊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免去其长江埠街道党工委组织、统战委员职务;
夏德平同志任东马坊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副主任;
陈鸿波同志任东马坊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科员;
郭耀忠同志任长江埠街道纪工委书记,免去其长江街道办事处人武部长职务;
祁亚雄同志任长江埠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主任,免去其郎君镇副科级干事职务;
徐兆山同志任长江埠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长,免去其长江埠赛孚科技工业园管委会副主任职务;
邱宏兵同志任长江埠街道党工委组织、统战委员;
祁志伟同志任长江埠赛孚科技工业园管委会副主任(副科级);
王克兆同志任田店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免去其杨河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职务;
李耀平同志任田店镇副镇长,免去其田店镇纪委书记职务;
徐松华同志任田店镇纪委书记、免去其田店镇人武部长职务;
王中林同志任田店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免去其田店镇副科级助理职务;
严青生同志任田店镇党委委员、人武部长;
万静芳同志任田店镇党委宣传委员;
谷应祥同志任杨河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免去其市台办主任职务;
涂兴波同志任杨河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免去其杨河镇党委宣传委员职务;
陈波同志任杨河镇党委宣传委员,免去其杨河镇副科级干事职务;
卢红学同志任三合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免去其三合镇纪委书记职务;
程小平同志任三合镇纪委书记、免去其三合镇人武部长职务;
尹士安同志任三合镇党委组织、统战委员,免去其市委办公室信息科副科长职务;
万想平同志任郎君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免去其郎君镇党委宣传委员职务;
陈应涛同志任郎君镇纪委书记,免去其郎君镇副镇长职务;
张华平同志任郎君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免去其长江埠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主任职务;
程金权同志任郎君镇党委宣传委员,免去其田店镇党委宣传委员职务;
谢汉宏同志任黄滩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正科级),免去其同志市开发区副主任、工委委员职务;
万先成同志任天鹅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免去其杨河镇副科级干事职务;
骆运新同志任义和镇人大主席(正科级),免去其义和镇副镇长职务;
艾元年同志任义和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免去其南垸良种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职务;
陶群翔同志任义和镇纪委书记,免去其义和镇副镇长职务;
陶仙侠同志任义和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聂春华同志任陈河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免去其陈河镇党委宣传委员职务;
邹海林同志任陈河镇党委宣传委员;
胡全新同志任陈河镇副主任科员;
陈庆浩同志任杨岭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正科级),免去其汤池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职务;
齐忠新同志任杨岭镇纪委书记,免去其杨岭镇副镇长职务;
李洪涛同志任杨岭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何鹏轩同志任汤池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正科级),免去其杨岭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职务;
柯伟同志任汤池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免去其团市委副书记职务;
骆宝贵同志任汤池镇党委组织、统战委员;
杨新伟同志任汤池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金新平同志任南垸良种场党委委员、纪委书记,免去其党委组织、统战委员职务;
吕庆华同志任南垸良种场党委组织、统战委员;
喻俊轩同志任市机电建材工业总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免去其市建材石膏工业总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职务;
李志伟同志任市机电建材工业总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免去其市建材石膏工业总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职务;
王义年同志任市机电建材工业总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免去其市机械电子工业总公司副总经理、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许明同志市政府督查室主任职务;
免去陈志林同志市政协三胞联谊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金洋同志市文联主席职务;
免去赵静同志市发展和改革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市汉办主任职务;
免去唐清华同志市经济商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唐木顺同志市农技推广中心主任职务;
免去陈么华同志市环保局工会主席职务;
免去张生祥同志市公用事业管理公司副经理、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丁义贵同志市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局长职务;
免去戴忠贤同志四里棚街道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长职务;
免去李志立同志杨河镇党委委员、副镇长职务;
免去杨国芳同志杨岭镇正科级干事职务;
免去彭石林同志杨岭镇副科级干事职务。
注:法律职务要按法律程序办理。

 

2008年3月干部任免信息 



李火珍同志任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职务;
黄金想同志任市民政局局长、党组书记,免去其市行管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
唐炜巍同志任市审计局局长、党组书记,免去其市委组织部副部长职务;
黄恩新同志任市司法局局长、党组书记,免去其市委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金洋同志任市文体局局长、党组书记;
杨清秀同志任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党组书记,免去其市纪委常委、委员、市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杨焕生同志任市统计局局长、党组书记,免去其市机械电子工业总公司总经理职务;
钟建华同志任市政府综合战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免去其市审计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
程三荣同志任市人防办副主任,免去其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任科员职务;
李应金同志任市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党组书记,免去其市外侨办主任、党组书记职务;
汪学韵同志任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市医疗保险局局长,免去其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陈伏桃同志任市行管局局长、党组书记,免去其市委宣传部副部长职务;
石应忠同志任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市统计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
周勇同志任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局长助理,挂职时间两年;
陈晓明同志任市广电局局长、党组书记,免去其三合镇党委书记、镇长职务;
谢应霞同志任市物价局局长、党组书记,免去其市医疗保险局局长职务;
喻俊轩同志任市建材石膏工业总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免去其市盐化工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职务;
王碧春同志任市农机局局长、党组书记,免去其市农办副主任职务;
熊建国同志兼任市建工公司经理、党组书记;
尹学武同志任市建设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免去其市环保局党组书记职务;
方敏同志任东马坊街道党工委委员、副主任,挂职时间两年;
胡煜同志任三合镇党委书记,免去去其市委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徐川川同志任汤池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挂职时间两年;
免去许家中同志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免去尹胜利同志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免去丁毅同志市文体局局长职务;
免去张水想同志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
免去陈珍清同志市纪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
免去陶再贵同志市纪委委员、市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张胜兰同志市直机关工委副书记职务;
免去余友元同志市民宗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李晓么同志市妇联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熊运发同志市科协副主席、工会主席、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杨勤建同志市政府综合战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市政府办公室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田敬华同志市外侨办副主任、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袁兰英同志市老龄办副主任、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李运生同志市人防办副主任、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张建渡同志市人防办副主任、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杨建平同志市科技局计划科科长职务;
免去许家中同志市民政局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桂春苟同志市残疾人联合会理事长、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华天亮同志市残疾人联合会副理事长、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胡莉同志市财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丁建安同志市人事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杨家清同志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主任职务;
免去章娅鸣同志市政法战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职务;
免去闵敏同志市委政法委政工科科长职务;
免去李英豪同志市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蔡新明同志市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副书记职务;
免去秦六娃同志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韩金亮同志市公安局纪委书记、党委委员职务;
免去尹胜利同志市司法局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卢水生同志市宣教战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职务;
免去丁伊丽同志市新闻办副主任职务;
免去张建国同志市广电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董早望同志市广电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苏树平同志市教育督导室督学职务;
免去艾志辉同志市教育督导室督学职务;
免去丁毅同志市文体局党组书记、市新闻出版局局长职务;
免去田耐保同志市卫生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市血防办副主任职务;
免去胡耀明同志市卫生局工会主席、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张水想同志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田言发同志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余泉涌同志市物价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丁仁和同志市物价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许德祥同志市物价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肖么松同志市物资总公司纪检组长、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翁福生同志市物资总公司工会主席、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韩全发同志市经济商务战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市经济商务局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丁新阳同志市经济商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张先平同志市经济商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祁水之同志市经济商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卢计初同志市经济商务局(原技改科)副科长职务;
免去黄申吉同志市经济商务局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吴四祥同志市交通局总工程师、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张振亚同志市粮食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丁安然同志市建材石膏工业总公司总经理、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鲁美生同志市商业总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丁智斌同志市农业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李运发同志市水利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胡嬿同志市水利局工会主席、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余先元同志市堤防总段副段长职务;
免去胡昌林同志市农机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程春清同志市农机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丁水金同志市畜牧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杨菊兰同志市林业局工会主席、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汪想生同志市建设局副局长、市建工公司经理、党组书记职务;
免去肖水元同志市建设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方世雄同志市环保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孙元庆同志市规划局副局长、工会主席、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朱荣宽同志市房地产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田晓明同志市房地产管理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普忠祥同志市建工公司副经理、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徐志忠同志市建工公司纪检组长、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陈久明同志市市政工程管理公司副经理、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张孟霞同志市市政工程管理公司副经理、党组成员职务;
免去罗征亮同志市中房应城公司纪委书记职务;
免去龚社发同志市开发区工委副书记职务;
免去廖新杰同志市开发区工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职务。
注:法律职务要按法律程序办理。

 

人事任免

应城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名单
(2008年3月20日应城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任命:
  黄金想为应城市民政局局长;
  唐炜巍为应城市审计局局长;
  杨焕生为应城市统计局局长;
  金 洋为应城市文体局局长;
  杨清秀为应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黄恩新为应城市司法局局长;
  李火珍为应城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刘玉定为应城市人民法院城中人民法庭庭长;
  肖继武为应城市人民法院城北人民法庭庭长;
  周 峰为应城市人民法院东马坊人民法庭庭长。

  免去:
  汪学韵的应城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李火珍的应城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许家中的应城市民政局局长职务;
  钟建华的应城市审计局局长职务;
  石应忠的应城市统计局局长职务;
  丁 毅的应城市文体局局长职务;
  张水想的应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职务;
  尹胜利的应城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刘玉定的应城市人民法院城北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肖继武的应城市人民法院东马坊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李英豪的应城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蔡新明的应城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景华锋的应城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李宏庆的应城市人民法院城中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2008年2月垂直单位任免信息 


黄兵诚同志任市地税局局长、党组书记;
雷国安同志任市地税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彭毅同志任市地税局副局长,不再担任市地税局纪检组长职务;
周志勇同志任市地税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周宗登同志不再担任市地税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8年1月垂直单位任免信息 


 席平安同志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伟同志不再担任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职务;

何应立同志明确为市工商局正科级干部;
 陈文斌同志任市工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何晓东同志任市工商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黄欣同志任市电信分公司总经理;
                   彭涛同志不再担任市电信分公司总经理职务。


2008年1月干部任免信息(三)


黄建军同志任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副县级)。

 

2008年1月干部任免信息(二)



汪继芳同志兼任市委党校校长;
   席国爱同志兼任市行政学校校长;
                                  李银平同志任市政府副市长候选人、市政府党组成员;
         徐应斌同志任长江埠街道党工委书记;
                                 叶建明同志任市政协秘书长候选人、市政协党组成员;
                                       杨运清同志兼任市委、市政府驻北京群众工作办公室主任;
          何应立同志明确为市工商局正科级干部;
              陈文斌同志任市工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何晓东同志任市工商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黄欣同志任市电信分公司总经理;
          免去彭涛同志市电信分公司总经理职务。

 

2008年1月干部任免信息(一)


  
席平安同志任应城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党组书记、局长,免去其长江埠街道党工委书记职务;
     免去王泉同志四里棚街道党工委组织、统战委员职务;
  免去张利同志三合镇党委组织、统战委员职务;
   免去牛晓萍同志市招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职务。

 

2007年11月干部任免信息


  刘敬章同志任中共应城市委委员、常委;
  余晗同志挂任市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委员,时间一年;
  丁阳春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市招商局局长、党组书记,免去其市政协秘书长、市政协党组成员职务;
  李文耀同志任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市地质矿产局局长,免去其四里棚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刘世平同志任市招商局副主任科员;
  免去李志刚同志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市招商局局长、党组书记职务。

 

中共应城市委组织部2007年7月干部任免信息



郑鹏同志任市委办公室副主任(正科级),免去其杨岭镇党委书记、镇长职务;
王敏同志任市委组织部正科级组织员、人才工作科科长,免去其市委组织部组织科科长职务;
张思泽同志任市委组织部组织科科长,免去其市直机关工委宣传科科长职务;
毛聿如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正科级),免去其田店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职务;
袁俊林同志任市人事局党组成员、书记、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副书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职务;
陈国华同志任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书记,免去其市人事局党组书记、成员、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免去万汉宗同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尹学武同志任市环境保护局党组成员、书记,免去其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职务;
向继春同志任市建设局副局长、党组成员(正科级),免去其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党组书记、成员职务;
黄建军同志任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工委书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免去其汤池镇党委书记、镇长职务;
李文耀同志任四里棚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李桦山同志任四里棚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免去其四里棚街道办事处副科级助理职务;
周维鹏同志任东马坊街道党工委副书记;
胡雄杰同志任长江埠街道办事处人大工作联络处主任,免去其长江埠街道纪工委书记、赛孚科技工业园管委会主任职务;
蔡 君同志兼任长江埠街道纪工委书记、赛孚科技工业园管委会主任(正科级);
肖 鹏同志任赛孚科技工业园管委会副主任(副科级);
徐兆山同志任赛孚科技工业园管委会副主任(副科级);
王志伟同志任田店镇党委书记、镇长,免去其南垸良种场党委书记、场长职务。
熊俊武同志任田店镇党委组织、统战委员;
徐松华同志任田店镇党委委员,免去其田店镇副科级干事职务;
赵忠德同志任三合镇副镇长,免去其三合镇纪委书记职务;
卢红学同志任三合镇纪委书记,免去其三合镇副镇长职务;
朱金林同志任三合镇党委委员、副镇长;
杨六明同志任黄滩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免去其黄滩镇副科级干事职务;
肖靖同志任天鹅镇党委副书记、副镇长,免去其田店镇党委组织、统战委员职务;
张建利同志任天鹅镇纪委书记,免去其天鹅镇副镇长职务;
尹学清同志任天鹅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免去其天鹅镇副科级干事职务;
张欣同志任义和镇党委书记、镇长,免去其田店镇党委书记、镇长职务;
柴望想同志任陈河镇党委书记、镇长,免去其义和镇党委书记、镇长职务;
李碧华同志任杨岭镇党委书记、镇长,免去其市委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张辉同志任杨岭镇党委组织、统战委员,免去其杨岭镇副镇长职务;
周军同志任杨岭镇党委委员、副镇长,免去其汤池镇副科级干事职务;
魏星海同志任汤池镇党委书记、镇长,免去其陈河镇党委书记、镇长职务;
陈庆浩同志任汤池镇副镇长,免去其汤池镇纪委书记职务;
祝二元同志任汤池镇纪委书记,免去其汤池镇副镇长职务;
张中年同志任南垸良种场党委书记、场长,免去其城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职务;
李广涛同志任南垸良种场人大工作联络处主任(正科级),免去其南垸良种场副场长职务;
张元芝同志任南垸良种场党委委员、副场长。
(注:镇长、副镇长职务的任免需按法律程序办理)

 

中共应城市委组织部2007年6月干部任免信息

 


田三亚同志任市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室主任(副科级);
龚建秋同志任市纪委监察综合室主任(副科级);
龚天斌同志任市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副科级);
张玉华同志任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副科级);
陈曙东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主任科员、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市政府办公室提案办理科科长);
艾正晟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科长(副科级);
免去何卫平同志兼任的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闵兰同志任市人事局工会主席、党组成员(副科级);
张雨初同志任市机构编制委员会督查室督查员(副科级);
黄文雄同志任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局长(副科级);
张志育同志任市民政局副主任科员;
周永杰同志任市财政监督局局长(副科级);
王艳萍同志任市国库收付中心主任(副科级)
牛晓萍同志任市招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张兵波同志任市旅游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徐宝山同志明确为副科级;
陈刚同志任市经济商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副科级),免去其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科长职务;
王光明同志任市建设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局局长(正科级);免去其天鹅镇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职务。
张四明同志兼任城北街道办事处主任;
李佑喜同志任城北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免去其东马坊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职务;
鲁新同志任东马坊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免去其城北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职务;
王鑫同志任东马坊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联络处主任,免去其义和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职务;
何润发同志任东马坊街道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免去其东马坊街道党工委组织、统战委员职务;
陈述珍同志兼任东马坊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
李红彦同志任东马坊街道党工委组织、统战委员,免去其东马坊街道办事处副科级助理职务;
免去王拓同志兼任的东马坊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黄国平同志东马坊街道党工委副书记、人大联络处主任职务;
免去李和平同志东马坊街道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职务。

 

 

中共应城市委组织部2007年5月干部任免信息





吴敏同志任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市国家保密局副局长;

徐建平同志任市委办公室政研科科长;

曹金波同志任市信访局副局长;

杨清秀同志任市纪委委员、常委、市监察局副局长;

赵路同志任市委组织部干部监督教育科科长;

万俊祥同志任市直机关工委纪工委书记;

杨志刚同志任市总工会副主席、党组成员;

许明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

高嵩同志任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党组成员;

李应金同志任市外侨办主任、党组书记;

涂晓俊同志任市科技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李俊同志任市科技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刘实祥同志任市民政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张教想同志任市民政局副局长;

万军同志任市民政局纪检组长;

杨静同志任市民政局工会主席、党组成员;

张国元同志任市财政局总会计师、党组成员;

汪尚潜同志任市劳动保险局局长;

刘建平同志任市行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华斌同志任市行管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徐艳同志任市旅游局局长、党组书记;

汤国清同志任市招商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李火珍同志明确为正科级干部;

宋中旺同志明确为正科级干部;

张艳红同志任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秘书科科长;

胡继雄同志任市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副主任;

饶建国同志明确为正科级干部;

景保年同志明确为正科级干部;

鲁争鸣同志明确为正科级干部;

蔡国林同志明确为正科级干部;

熊炼同志任市司法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吕真同志任市新闻办主任;

戴桂美同志任市广播电视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丁清华同志兼任市有线电视台台长;

邓淑萍同志任市广播电台台长;

韩瑞峰同志任市教育局副局长;

肖红同志任市教育局副局长;

盛平发同志任市教育督导室督学;

杨培斌同志任市教育局副主任科员;

陈树生同志任市文联副主席;

叶俊义同志任市体育中心主任;

万凯香同志任市卫生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杨水祥同志任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副主任科员;

钟锋同志任市审计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李伶同志任市发展和改革局经济体制综合改革科科长;

樊胜旗同志任市物价局工会主席、党组成员;

汪波同志任市物价局副主任科员;

廖加伦同志任市统计局工会主席、党组成员;

雷志平同志任市粮食局副主任科员;

曾梦杰同志任市供销社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杨焕生同志任市机械电子工业总公司总经理;

李志伟同志任市建材石膏工业总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

郑旭平同志任市农业战线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唐新德同志任市农办副主任;

卢进发同志任市经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汪慰春同志任市经管局工会主席、党组成员;

唐木顺同志任市农业局总农艺师、党组成员;

邱少君同志明确为副科级干部;

张红英同志任市畜牧局副局长;

陈彦国同志任市畜牧局工会主席、党组成员;

张华俊同志任市畜牧局总畜牧兽医师、党组成员;

赵林祥同志任市林业局总工程师、党组成员;

程小瑞同志任市公用事业管理公司副经理、党组成员;

田洪波同志任市建设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兼市创建办常务副主任;

罗尉同志任市规划局副局长;

廖保喜同志任市规划局纪检组长、党组成员;

李刚同志任市规划局副主任科员;

卢三明同志任市房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林木华同志任市市政工程管理公司经理;

龚腾飞同志任市园林绿化管理处主任。


 

垂直管理单位5月份干部任免信息




尚洪涛同志任应城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副书记。


中共应城市委组织部2007年3月干部任免信息

杨家清同志任市政协副秘书长;

周荣华同志任市政协副秘书长。


应城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名单

(2007年2月6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1次会议通过)

任命:

万维新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邱显春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张正军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吴 骏为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熊德琪为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陈 显为市公安局局长;

閤金鹏为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生超为市经济商务局局长;

龙 晖为市教育局局长;

樊 超为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夏继延为市监察局局长;

许家中为市民政局局长;

尹胜利为市司法局局长;

张俊华为市财政局局长;

陈国华为市人事局局长;

万汉宗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熊建国为市建设局局长;

杨德忠为市交通局局长;

胡想明为市农业局局长;

祁腊发为市水利局局长;

丁 毅为市文化体育局局长;

兰小么为市卫生局局长;

张水想为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钟建华为市审计局局长;

石应忠为市统计局局长;

周汉辉为市粮食局局长;

许继国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陈木香为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

汪学韵为市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徐立芳为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黄山响为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主任;

万崇青为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

宋中旺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免去其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郭 戈为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田爱国为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骆桂平为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张爱红为市人大常委会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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