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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司法局真情调解婚姻家庭纠纷
2008-4-16      责任编辑:

  情系村民 构建和谐

  应城网4月16日讯(记者郑毅 通讯员刘劲):4月8日,应城市司法局调解专班一行人对城中办事处村民胡某进行回访,胡某对其子离婚调解结果表示无异议,并对市司法局调解工作满意,同时感谢市委书记和市司法局、城中办事处保丰村村委会对他生活的关心和书画生意的照顾。

  据悉,今年3月14日,城中办事处保丰村村民胡某(65岁,在家)遇到烦心家务事,写信给市委书记谢思芳同志,反映其子小军(化名)家庭婚姻纠纷一事。结婚多年,儿媳小凤(化名)六、七年时间不回家,不离婚。其间村调解委员会作了不少于50人次调解,城中法庭也介入作了判决,维持婚姻关系,但家庭矛盾一致无法解决,久拖至今,一家人无法团圆一起生活,请求政府给予了断和说法,确实关心一下老百姓家庭生活。

  3月30日,市委书记谢思芳接到此来信作批示:“请司法局参与调解一下。”根据谢书记的批示精神,新到任的市司法局局长黄恩新连夜召集有关人员召开专题会议,成立了以分管基层工作副局长张世平牵头的工作专班,专班人员由基层工作股、城中司法所、法律援助中心等相关人员组成,并带队参与一线调解。

  3月31日,市司法局调解专班来到城中办事处保丰村,找到胡某,向他说明来意。村民胡某对调解专班表示感谢,也感谢市委书记谢思芳关心他这个普通村民,表示积极配合政府处理此事。由于儿子小军不在家,市司法局调解专班通过村委会帮助找到现暂居印刷厂院中的儿媳小凤,通过走访周边干群了解到:小军和小凤1989年结婚,共同生活时间只几个月时间,由于性格不和,加之经济拮据一直分开过,其儿子今年17岁,市二中学生,目前双方都在尽力负担。城中司法所所长张冬梅私下同小凤谈心时,小凤道出心里话,她对胡家很失望,当时没有同意离婚是由于孩子小,加之孩子生活负担问题,当时胡家经济状况尚可。现在家中败落,她无心回家。此外,通过走访还了解到,胡某有点文化,善于书画,年轻时走南闯北做木活赚了不少钱,现在年纪大了,生活出现一定困难。儿子小军不善言语、木讷、老实,事事听从父亲,不能当家作主,因此媳妇出走。

  经过多次上门接触,调解专班终于见到小军本人。由于多年没有与妻了在一起生活,小军也明确表示同妻子没有感情,希望早日了结这段婚姻。

  4月1日上午,在保丰村委会议室,市司法局调解专班会同村调委会一起,让小军与小凤正式会面,本着《婚姻法》的基本原则,跟他们仔细讲解有关法律知识,男女双方当时表示要离婚。鉴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多年,导致夫妻感情完全破裂,经双方协商同意,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及债权、债务处理等事项达成如下协议:1、财产分割:无共同财产分割;2、子女抚养:孩子男,姓名胡江涛,17岁,由男方监护抚养并承担一切费用,女方对小孩有探视权;3、债权债务处理:无债权债务;4、男、女双方离婚后互不干涉双方的婚姻自由及其他生活。并且双方在调解笔录上签字。

  4月2日,双方主动到市民政局办了离婚手续。

  至此,这起婚姻家庭纠纷调处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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