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市小旅馆治安管理的分析与思考
徐 华 平
小旅馆,通常是指利用民房、民宅和单位小面积公房作为场地,经营规模在20个床位以下的小旅社、小招待所。近几年来,随着人员流动加快,我市这类小旅馆发展迅猛。据不完全统计,全市共有93家小旅馆,其中已办特种行业许可证的81家,尚未办证的12家,共有房间342间,床位1026个,尚有10余家正在加层、装修中。这些小旅馆呈现出分布面广但在特定区域相对集中,房主与经营业主分离现象较为普遍,经营门槛低、投资少、转让快,收费低廉的特点。这类小旅馆在为流动人员提供方便的同时,也为各种违法犯罪分子提供了隐蔽的违法犯罪场所。因此,公安机关必须正视小旅馆当前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维护社会治安稳定。
一、当前小旅馆治安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存在无证经营的现象。少数小旅馆因受场地和资金的限制,设施陈旧,条件简陋,在治安、消防等硬件设施方面根本达不到安全要求,因而无法申领到相关证照,从而导致处于一种无证经营的状况。据统计,全市有12家无证经营的小旅馆,占小旅馆总数12.8%。
(二)经营管理不规范。一是简化入住手续。由于相对集中且无序发展,小旅馆之间竞争激烈,多数业主为招揽生意,只管收钱,根本就不按规定办理住宿登记,旅客入住自由,手续简单。如有的无需登记,无需查验证件;有的登记不全走过场,对身份证件的查验也不严格。二是经营主体管理责任难以落实。部分小旅馆属于租赁经营,房主与经营业主分离现象普遍。房主只管收租,至于租给谁,干了什么,不加过问。经营业主投资少,转让快,一旦发生事故,人去楼空,溜之大吉,房主和经营业主之间的管理责任难以分清。
(三)治安隐患比较突出。小旅馆的这种无证经营、管理不规范的状况,衍生了和正在衍生着种种社会治安问题,如盗窃、吸毒贩毒、卖淫嫖娼、赌博等案件时有发生,已经成为不法分子的落脚藏身之地和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重要场所。据统计,今年以来,通过清查小旅馆,破获各类刑事案50余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70余人,调解处理各类纠纷100余起,追逃20余人。
二、小旅馆治安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的原因
1、从业人员和业主素质偏低。这类小旅馆多数是城中村居民利用自有房屋改造而成的,自己成为业主。从业人员多数都是农村的进城务工人员,少部分是城镇的下岗失业人员和低保户。这些人相对而言文化程度比较低,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不强,加之又未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专门培训,业务素质不高。
2、管理措施落实难以到位。小旅馆管理工作受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的制约,担负主要管理职责的基层派出所警力不足,基层民警的精力顾不上来,加之没有专门的辅助力量,办公经费筹措困难,导致管理措施落实难。我市公安部门在维护社会治安稳定方面的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在警力不足的情况,仍多次对小旅馆展开集中整治行动,但由于缺乏长效管理的机制和措施,往往行动过后,极少数小旅馆又恢复原状,难以标本兼治,个别小旅馆对公安部门的整治意见不落实。
3、易引发不稳定因素。经营小旅馆的业主,大多是城中村居民拆迁安置户、下岗职工、农村进城劳工,他们没有职业,利用仅有的积蓄和借来的资金投资几万元的小旅馆,养家糊口,如果强行取缔,易引发不稳定因素,激发社会矛盾。因此,整治力度不宜过大,整治后,小旅馆的业主转手快,难以控制,已经形成社会治安问题。
4、取得合法资格难。小旅馆大多是租用居民的私房和商品房,安全通道只有一个,缺乏必要消防设备和设施,而消防部门的要求较高,一般都达不到消防验收的标准,既使想办证合法经营,由于实际情况根本无法通过验收,不能取得合法资格,处于无证经营状态。
三、加强小旅馆治安管理的思考
加强对小旅馆的治安管理,促进小旅馆的规范经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杜绝各类安全事故,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对于打造平安应城,构建和谐社会,服务经济建设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公安机关要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小旅馆的监督管理,主要应在以下几个方面下功夫:
一、要在保障良好的经营秩序上下功夫。加强对小旅馆业市场的综合治理,整治行动由治安部门牵头,派出所为主,整治内容就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符合安全要求,达到办证条件的小旅馆,按照行政许可程序,予以审批并发给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安全要求,达不到办证条件但通过整改可以办证的,限期整改,整改达标后,予以审批发证;对无法整改的,建议业主转向经营或纳入出租屋管理;对安全隐患突出,治安问题多而又拒不整改的,一律予以取缔,真正下大力气彻底改变小旅馆这种无证经营,管理不规范的状况。
二、要在提高业主和从业人员的素质上下功夫。抓好对经营业主和从业人员的教育培训,主要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治安部门在核发《旅馆业特种行业许可证》时,要对旅馆的经营业主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文明、守法经营等方面的教育培训,使他们知晓什么可以为什么不可以为;二是以派出所为单位,每年对本辖区内的小旅馆的经营业主进行1-2次以会代训形式的集中学习。学习内容除治安部门核发证照时进行的内容外,派出所还要对一年来或半年来本辖区小旅馆的安全、文明、守法经营的情况进行分析总结,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和数据,表彰好的旅馆和业主,对违法、违规经营提出批评和处理意见,并对下段工作提出要求。
三、要在加强治安防范上下功夫。公安机关要树立“警力有限、民力无穷”的观念,充分发动和组织广大人民群众参与维护社会治安。积极指导小旅馆经营者,制定操作性强的安全防范机制,督促旅馆落实人防、物防、技防,不断加强安全防范体系建设。要在小旅馆从业人员中广泛建立信息员,严密旅馆业的阵地控制,做到既积极地预防发案,又实施主动进攻,提高控制发案、抓获现行、提供线索破案的能力。同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旅馆业治安安全制度,强化各项工作措施的落实,及时消除各种治安隐患,杜绝“黄、赌、毒、娼”违法犯罪现象,不断提高小旅馆内部治安防范工作水平和实效,力争少发案、不发大案、不发生事故,确保安全。
四、要在强化日常管理上下功夫。对小旅馆的治安管理,要纳入派出所和社区民警年度考核目标,考核内容以辖区内小旅馆的无证经营情况、发、破案情况、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应用情况、以及因治安问题突出而被新闻媒体曝光等方面的情况为主。平时的日常管理,要明确把责任落实到社区民警的头上,社区民警每年都要与派出所签订小旅馆治安管理责任状,同理,各小旅馆也要与社区民警签订治安管理责任状,社区民警对每个小旅馆的管理,都要建立工作日志,工作日志由旅馆留存,民警每上门一次,都要将工作情况记录在册,以便于上级领导和业务主管部门的检查考核和对该旅馆治安状况的评估分析,有利于促进社区民警和旅馆加强管理,减少治安问题的发生。
【作者系应城市公安局城中派出所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