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网讯: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市场的活跃,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虚假广告发布销售货物信息,采用收到货款后不实际发货物进行诈骗。近期,这类诈骗活动又呈上升趋势,并且手段更加隐蔽,给立案和侦破工作带来较大困难。
案例:2008年7月24日,应城市一个体药店老板吴某报称:2008年5月份,收到西安创新医药集团公司邮寄的产品资料,随后吴某向该集团公司进行电话咨询,集团公司告知一部门经理手机号码,吴某经再次电话联系后,要求购买药品,对方要求吴某先汇款后发货,吴某按指定账户汇款2400元,吴某催发货时,对方称购买药品太少不能发货,吴某又按要求2次汇款,每次汇款2400元,吴某再次催发货时,对方拒接电话。
经调查,西安创新医药集团公司属虚构单位,公司电话办理呼叫转移,公司指定汇款账户在湖北某市开户,开户身份证件使用虚假身份,账户交易明细显示汇款到帐后,在异地随即取走,汇款来自全国各地,汇款金额单笔较小。
今年以来,应城市公安局经侦大队共受理3起此类诈骗案件,被骗者都是收到邮寄的虚假广告产品信息和报刊上刊登的虚假广告产品信息,此类诈骗案手段和当前“防化布”诈骗案手段相似,犯罪分子有意每次骗取单笔金额不大,造成受案单位立案困难和跨省地域侦查困难,以便逃脱打击。目前,我市公安机关已高度关注此类诈骗案,同时请广大群众增强防范意识,谨防上当受骗。(赵 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