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市纪委监察局干部队伍建设,优化队伍结构,根据《应城市08年市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招录工作人员的工作方案》的精神,结合市纪委监察局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公务员法》和上级有关要求,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依法依规从历届选调生中招录。
二、招录名额:本次招录机关工作人员1名。
三、招录对象及条件:
招录对象为全市2007年以前(含2007年)往届选调生。报考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开拓进取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工作勤奋扎实,吃苦精神强;作风正派,团结同志,廉洁自律。
2、1980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有一定文字工作基础并热爱文字工作。
4、身体健康。
四、方法与步骤:
1、组织报名。所有符合条件的选调生都可自愿报名,报名时填写《应城市招录机关干部报名表》,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市纪委办公室。
2、资格审查。根据《公务员法》有关规定和招录条件,由市委组织部对报名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准予参加考试。
3、组织考试。考试采取独立撰写文章和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招录对象的综合能力与素质。撰写文章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总分的40%。面试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总分的60%。面试设评委7人,主要由相关领导或代表组成,当场公布得分情况。
4、考核。根据考试综合情况,由市招录领导小组派出考核小组,对考核对象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进行考核。
5、确定人选。由市招录领导小组根据考试考核情况研究确定1名录用人选。
6、公示。对拟录用人员通过媒体、公告等方式公示3天,接受社会监督。
7、录用。对拟录用人员经公示后,如无不良社会反应,办理录用手续。
五、报名时间:2008年10月13日—10月17日;
报名地点:市纪委办公室(市委市政府办公楼708室)
联系电话: 3222195 13807293997
报名需提供的材料: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寸免冠照片3张。
六、其它事宜:其它未尽事宜由市纪委监察局会同市招录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中共应城市纪委
应城市监察局
二○○八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