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城网讯(通讯员胡建华 李秀林 程霄):近日,应城市检察院对自侦案件回访时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让内部监督与外部监督有机结合,使自侦案件查办行为更加规范,监督效果更加明显。
该院过去对自侦案件回访都是由纪检、监察室人员实施,自己监督自己的方式在公信力上往往会打折扣。为了加强检务公开、增强监督的有效性,提高检察机关的公信力,该院决定从今年起对自侦案件回访都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让人民监督员在对“三类案件”监督、“五种情形”纠正的基础上拓宽监督渠道,有利于人民监督员更好的履行监督职责。
这次案件回访邀请了4名人民监督员,对该院今年办理的15件16人职务犯罪案件进行了回访,回访的对象是案件的当事人、犯罪嫌疑人家属、证人、发案单位,回访的内容是办案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是否有违规办案或办关系案、人情案的行为;是否有刑讯逼供、态度蛮横、侮辱人格的行为;是否有违法扣押、冻结、使用、挪用涉案款物的行为;是否有其他侵害诉讼参与人合法权益的行为。通过座谈了解,没有发现违规、违纪、违法办案的现象。